五,印章“三法”
1,篆书与印用篆字(篆法)
2,自秦以后印章格式(章法)
3,几种印章的刻治示范(刀法)
1,篆书与印用篆字(篆法)
印用篆字由篆书而来,是在篆书基础上,为了使用方便在形体与结构上进行了改进。使之更适宜入印。
大概的演变过程是:古文——大篆——小篆——摹印篆。
古文:周宣王以前的文字统称“古文”。
大篆:周宣王太史籀(公元前827年)创大篆文900余字,也称“籀书”。到秦朝李斯创小篆期间的文字叫“大篆”。
小篆:秦朝李斯(秦赢政26年)统一7国文字。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小篆。
摹印篆是秦朝后期到东汉期间漫长的岁月里,印匠人不断实践中所产生的一种印章字体,后人名曰“摹印篆”。其后又在摹印篆的基础上发展产生了“缪篆”,主要因章法所需。
古文和大篆多为玺印用字,摹印和缪篆主要是秦汉以来的印章用字体。这两大类字体不可混用。
古文与大篆是最具象最简练的有型文字,接近最原始的象形和甲骨文。经过整理设计入印后非常古朴漂亮,那时国家对印章没有管制,所以有圆、盾、心、币、角等等多种型状。自秦以后印章做为人们之间的唯一信用用品,国家对印章的制式有了相对的规定,主要区分为民用和官用两大类。多为大小不等的方型或长方型(日字半通印)。为了适应印制的需要,印章文字逐渐由书写体规正为一种专门的印章文字,就是现在我们长用的“摹印篆”和“缪篆|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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